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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有新的重大举措
作者:张志楠  发布时间:2011-06-20 09:41: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法院系统的党建工作。创新举措,为全面推进全市法院整体实现新开局、呈现新气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建立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对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双重管理体制。在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上,实行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上级法院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同时,地方党委将党建工作业绩纳入“协管”工作范围,党建工作业绩作为各级法院领导干部作用、调整和交流的考察内容。党组织和党员的队伍建设,要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新格局。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法院的党组书记是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部署到检查督促,逐步形成以党组为核心、以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为主体,以政治部、纪检组为参与部门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在此基础上,为确保法院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抓到基层、落到实处,省法院还制定了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

  通知明确加强和改进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为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广大党员法官干警中开展司法作风教育,上级法院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作风的检查和监督,重点解决群众观念不强、群众感情淡薄、不注重群众工作等问题。加强组织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全省法院采取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推行廉政承诺等方式,不断完善廉政责任体系。同时加强工作机制的建设,在全省法院建全巡查工作机制、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机制、领导干部挂点指导机制、党务干部培训机制和党建工作交流机制。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省法院系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的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促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上水平、提层次。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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