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吉林省法院系统党建经验交流会在吉林省辽源市召开,吉林中院党建工作经验在会上交流。据了解,这次会上发言的单位共六个,其中,中级法院只有四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出席了会议。
吉林市法院系统现有干警1151名,党员821名,占干警总数72%。其中,中院党员干警220人,占干警总数82%。多年来,他们立足党员队伍实际,牢固确立党建建院理念,使党旗在院上红起来、堡垒在庭上强起来、先锋在岗上树起来,开创了审判工作“无盲区”、信访化解“无壁垒”、破解难题“无障碍”、司法服务“无缝隙”的党建工作新局面,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廉政建设、信访化解等多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吉林中院党组被市委评为政绩突出领导班子。
吉林中院党建工作能够取得这样成效,除了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外,最重要的是他们严格实行了多角度全方位考核,使党建工作充满了活力。他们制定并严格实行《党建分级量化考评细则》,把无形化为有形,把软规定变为硬指标。考评结果作为评价中院内设部门和基层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领导漠视、组织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一票否决”。具体考评中,他们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分级管理。政治部是中院党组抓考评工作的具体部门,负责考评到基层法院党组,基层院党组和中院机关党委考评本院党支部,各党支部考评党小组和党员;二是量化考评。将考核内容设为十大建设项目,大到班子、队伍,小到卫生环境都在考评之列。每项又具体量化为多个加分和减分小项,大项基础分60分,各项累计1000分。通过量化考评,将党组织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档次,党员个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五个档次;三是上下联动。分级量化考评即有上级党组织考核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又有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有权评价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形成了上下联运的工作模式;四是条块结合。地方党委是各级法院党组织建设的领导核心,为此,我们把地方党委、纪委、人大及社会各界作为评价法院党建工作的主体。内部评价由本院干警、上下级院党组和上下级院对口部门组成。外部评价由地方党委、人大及社会各界组成,促进了党建工作的上下联动和条块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