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郑源委托老伴及邻居将一面上书“秉公执法,为民解忧”锦旗送到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真诚地感谢法官曹国华耐心调解,确保自己能够顺利地拿到赔偿款。
2009年6月,郑源驾驶摩托车与刘笑白驾驶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失,郑源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刘笑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郑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14.3万余元。审理中,经调查了解到原告为治伤,自己向亲戚朋友借了很多钱,生活已经陷入困境。而被告刘笑白家住农村,家境也不富裕。为此,办案法官曹国华加大调解疏导工作,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并主动与刘笑白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联系,计算保险理赔数额。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及其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使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