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在全国第21次助残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旗、堡垒、先锋”党建主题活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积极行动,成立助残慰问组来到位于虹园新村小区的残疾人帮扶包保户谢文清家走访慰问。
在听取了低保所同志及谢文清家属关于其精神残疾等生活状况的介绍后,法院慰问组表示对助残工作会尽最大的努力,从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入手,长期提供支持与帮助,并将一次性助残生活费2000元交到谢文清及家属手中。鉴于谢文清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实际情况,慰问组还就资金管理使用与低保所、村委会及残疾人家属达成一致意见:由低保所专户存储,家属每季度领取助残生活费,确保资金切实用到帮扶对象身上,做到专款专用。
昌邑区法院与开发区低保所及残疾人亲属三方形成助残合力,共同为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维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做出积极努力,把区委区政府关于助残工作的要求真正落实在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上来,让广大残疾人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注与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