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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船营区法院举行特殊缓刑少年犯座谈会
作者:刘文妹  发布时间:2011-04-06 14:01:03 打印 字号: | |
法官在宣读判决书
  为了预防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再次犯罪,使其重新回归社会。2011年3月30日上午,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圆桌法庭”召开了今年一季度缓刑人员座谈会。

  船营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现场宣判刑事被告人的特殊形式进行,旨在用鲜活的案例教育,真情感化判处缓刑的少年犯牢记法律警戒线,重新做人。

  会上,缓刑人员还一一汇报了自己在缓刑考验期间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

  缓刑人员王段说:“我是因为聚众斗殴被判处缓刑的,我的缓刑考验期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执行完毕了,我也参加了几次缓刑座谈会,对我的影响都很大,但这次是我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座谈会。本来我已经放松了对自己的警惕,真的很感谢法官们组织了这次“别开生面”的座谈会,以前我是站在被告席上的,现在看到别人站在那里,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我再也不想站在那里了,现在的我回想当时的我真的很傻,我一定要吸取教训,绷紧神经,不能再犯罪。”

  参加座谈会的家长们也纷纷表示,每次参加完法院组织的缓刑座谈会都对自己和孩子有所触动,但这次“与众不同”的缓刑座谈会,警示效果最好,意义最深刻,真诚感谢法官们的良苦用心。今后一定要好好的教育孩子,千千万万不能再让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本文当事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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