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积极高度关切社会突发事件和矛盾,坚持维护大局稳定和群众利益为己任,破除“不告不理”思想观念束缚,近期主动协助市政府“诉讼之外,法理之中”妥善化解了一起因突发交通肇事案件致多人死亡的群体性信访案件。桦甸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孙全仁高度评价说,法院和法官对社会责任有担当,对人民群众有感情,为政府分了忧,为群众解了难。
2011 年元旦节前,桦甸市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张云驾驶借用轿车撞人后逃逸,结果慌不择路又连撞三人,造成正在路边清理积雪的环卫工人汤华等三人当场死亡。惨祸发生后,肇事者张云既无能力赔偿又不同意赔偿,引起受害者家属的强烈不满,在一时得不到对方的满意答复的情况下,死者亲属20多人拒不将死者尸体火化,集体到市政府上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给群众欢度元旦、春节的祥和气氛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桦甸市法院知悉情况后,不等案件上门,主动送法上门。针对信访案件的矛盾焦点赔偿问题,副院长李洁带领民一庭法官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视角,把突破口放在汤华生前所在的城市清洁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市政府从事理、情理、法理诸方面做工作,化解信访人的对抗怨愤情绪,转变城市清洁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弯子。经过法院和法官与有关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城市清洁有限公司主动拿出13万余元与死者家属诉外民事和解。解决主要矛盾,次要矛盾迎刃而解。目前,这起信访案件已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本文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