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召开了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增进沟通联络,联动破解难题。吉林中院副院长张云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孙宝玉两个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人员围绕仲裁机构与法院如何进行有效沟通配合,共同参与构建裁审衔接的工作机制进行了讨论,并就这一机制的内涵及外延、具体操作等方面形成了共识,确定从三个方面入手,努力打造多角度、立体化、无缝隙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法院与劳动仲裁机构的定期联系机制。法院和仲裁机构要密切合作,共同研究仲裁和法院在时效、适用法律、受案范围、衔接等方面的问题,以达成共识、统一裁判标准,既做到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预见性,又可以避免因法律适用不统一,影响仲裁机构权威,造成劳动者、企业新的烦恼,影响投资环境的负作用。
二是建立法院与劳动仲裁机构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根据劳动争议纠纷专业性强,涉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内容庞杂的特点,法院和仲裁机构要不定期举办劳动争议纠纷研讨会、座谈会,共同学习新法规、领会新政策,研讨理论和实践的前沿动态,共享彼此占有的信息资源,以期达到提高理论素养、积累工作经验的目的。
三是建立法院与仲裁机构的联动调解机制。对于重大、疑难、负责的劳动争议纠纷,法院和仲裁机构要主动沟通、强化配合、联动调解,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力争将劳资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早期和萌芽状态,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