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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依托党建工作 弘扬司法文明 促进司法为民
作者:赵蕴辉  发布时间:2011-03-17 10:04:24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党组将党建工作融入法院整体工作,以党建带队建,推进审判工作上水平。

  积极转变观念,端正干警思想。该院党组把党员干部讲政治放在首位,注重培养干警大局意识,积极引导广大干警不断提高对党建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院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坚持公正司法,极大地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全院上下形成了风正气顺的和谐氛围。

  以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党建活力,带动队伍建设。该院党组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融合,积极倡导文明兴院之风,通过党员大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以及定期法官论坛活动,强化党性锻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党员干部作出表率,积极引导其他干警树立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现代司法理念,形成了和勇于进取、精诚团结、实事求是、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良好工作氛围。

  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努力提高案件质效。该院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审判一线党员法官,主动深入企业、社区、农村调查研究,并注重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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