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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召开破产案件工作调度会
作者:顾阳 王佳宁  发布时间:2011-01-19 08:55:36 打印 字号: | |
  1月17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工作调度会,这是吉林中院继去年9月全市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培训班后,对破产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的再调度。

  会议由吉林中院副院长王峰主持,吉林市委副秘书长陈淳、市建委主任邱鹏、市建委副主任何宝林和市国资委、国土局、房产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吉林中院民二庭副庭长、破产案件合议庭审判长田信通报了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工作情况。会议对未结破产案件进行了集中研究指导,特别是针对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实和重点推进市墙体材料总厂破产工作,从程序到内容、时限和具体措施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专题研讨,以确保依法操作、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早日落地、按计划实施。

  吉林市委副秘书长陈淳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吉林中院多年来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在保障全市企业顺利改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详细讲解了目前全市改制破产工作的政策措施,为破产案件审判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指导。

  吉林市建委主任邱鹏、副主任何宝林高度评价吉林中院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合规、规范有序、公正高效,思想工作超前,政治工作到位,有力维护了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及社会稳定。

  吉林中院副院长王峰强调,通过调度会对破产案件的全面分析研究、认真细致梳理和具体措施完善,将有力推动难题的破解和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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