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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联调显成效 多年积怨得化解
作者:郭芮  发布时间:2011-01-04 15:49: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刑庭成功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使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积怨得以化解。该案的成功调解,是丰满法院刑庭建立的“三级联调”刑附民调解机制取得成效的反映。

  被告人的女友曾是被害人的弟媳,而案发的起因是被告人女友与前夫父母因承包湖面产生纠纷,双方矛盾日益激化,直至大打出手,被告人致被害人轻伤。后被告人潜逃,在逃近两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这起双方对立情绪极强的案件由检察机关起诉至丰满法院后,双方当事人均不同意调解,被害人执意要严惩被告人,并称如对判决不满意要上访上告。而被告人因与被害人有着多年的积怨,不愿赔偿被害人,态度十分强硬。本案如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均以判决结案,肯定会较快结案,但这样并不能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继而将矛盾转向社会。刑庭办案人、庭长、主管院长在三级联调的机制下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对本案进行调解:一是强化调解意识,增强对“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认识,耐心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多方位、多角度调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二是强化事先审查,在开庭前将双方矛盾焦点找准;三是强化释法明理;四是帮助被告人理智面对问题,使其配合做好调解工作;五是强化心态揣摩,对被告人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教育,用换位思考等方法做好被告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并通过释法明理打消受害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促进案件调解。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也使双方多年的矛盾在法院得到了解决。

  在刑庭的共同努力下使此案得到圆满解决,被害人获得到了赔偿,其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被告人受到了罪刑相适应的制裁。法院刑庭有效利用“三级联调”机制,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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