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但是夫妻感情是靠二人精心维护共同维持的,如果不加珍惜,再深的感情也会消耗殆尽,美好的婚姻很快就会走到尽头。有一对夫妻,本来有个不错的家庭,由于丈夫不知珍惜夫妻感情,妻子与他离婚,后来由于多种原因又复婚,结果复婚才半个月,妻子就再次与他离婚。2010年12月,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白旗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法官多次调和未果的情况下,最后判决二人离婚。
原告倪采与被告高林于2006年3月8日结婚,婚后感情还算可以,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本该是个和谐美满的家庭,但是由于被告并不知珍惜,整天无视家庭,置妻子女儿于不顾,后来出外打工,也不给家里拿回一分钱,一回家就无故找事,与妻子吵架不断,致使夫妻感情日渐淡薄,二人于2010年5月离婚。离婚后,经许多亲戚朋友的劝说,为了孩子,二人也都有给彼此一次机会的愿望,所以离婚不到半年二人便复了婚。可谁知复婚后被告高林很快就原形毕露,并且毫无悔改之意,结果复婚不足半个月,妻子倪采就无法继续与之生活下去,万般无奈下,诉至法院,再次要求与丈夫离婚。
舒兰法院白旗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和好如初,由于原告离婚态度坚决,都毫无结果,考虑原被告双方已经离过一次婚,而且复婚后仍然无法共同生活,说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经过综合考虑,法院最后做出了二人离婚的判决。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