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经过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白旗法庭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一起开始时双方互不相让的离婚案件以双方当事人和和气气的达成了离婚协议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原被告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过字后对白旗法庭的法官感激不已。
原告李强与被告付莉于2007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在双方还没有什么了解的情况下就很快结了婚,婚后很快就发现二人性格差别很大,经常因为琐事吵架生气,被告经常埋怨原告没出息,经常无故在家找事儿吵架,并且一生气就回娘家住,有时甚至在娘家住两个月之久,原告多次去接她都拒绝回家,结果两人结婚在一起的时间还没有被告在其娘家住的时间长,这样造成双方的关系每况愈下,原告曾经向法院提出过与被告离婚的请求,最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判决他们离婚,原告也决定再给各自一次机会,可是二人由于性格问题还是无法共同生活下去,现在二人已经毫无感情可言,原告再次向法院提出与被告离婚的请求。
案件受理后,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被告付莉有同意离婚的意思,但是当看到原告诉状副本上对她子虚乌有的指责理由后,情绪非常激动,决定与原告僵持下去,决不让原告轻易得逞,还扬言除非原告赔偿她15万元,否则她绝不会离婚。为了使此案和谐地得以解决,法官驱车来到李强及付莉娘家所在村组实地调查了解夫妻实际状况,并与其亲戚及其本人真诚沟通,以求解开被告的心结。
在庭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到道德与责任等方面对其双方进行开导,经过法官近3个小时的努力,被告赌气的心结终于被打开,在很大程度上做出了退让,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看到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签下协议,承办法官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