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在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白旗法庭审判人员的坚持不懈努力下,终将一起看似简单却内情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当事人最终息诉止争,即避免了一场口水大战,甚至一场有可能发生的流血事件。
十年前,被告白冰因购房向曾是姑嫂关系的二原告于伶、于俐分别借款10000元和5000元,双方借款时未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2010年12月,二原告以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白旗法庭承办法官接案后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应诉手续时,征询了双方的初步调解意见,二原告称如果被告同意一次性全部偿还欠款,则同意调解结案;而被告称自己现在无正式工作只是打临工挣钱供儿子上学,如果调解可以先给二原告两三千元,剩余款项部分期筹钱偿还。面对此情,法官多次找双方对调解事宜进行协商,原告称如果被告能先拿出八千元钱,剩余部分同意被告分期偿还,被告白冰经审判人员不懈努力,由最初的两三千增加至六千,最终增至八千。当审判人员将这一调解结果告知二原告时,原告的态度却发生了转变,坚持要求被告一次性全部偿还借款。最终经过白旗法庭法官的多方协调,被告最后同意一次全部偿还原告借款,案件诉讼费用也在双方的激烈争执中,经法官调解说服由原告自愿负担。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白旗法庭承办法官以调解结案的方式表示了感谢,原告说其实在起诉时就没想着能与被告调解,只是想着等开庭后判决书出来时,就到被告单位张贴,目的就是为了让其丢人,后来看到法庭工作人员不辞辛苦的一次又一次的做说服工作,反而让他们感觉不好意思了;而被告则说看到法官对案件如此尽心尽力,自己就是再穷再苦,也要借钱把钱还上,自己再累再难,也不会让法官为自己的事再为难。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