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白旗法庭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被告抓住原告求和谐同意调解的心理,得寸进尺,迫使原告一再让步,致使调解无果,法官则当判则判,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被告不得不主动退还了彩礼款。
法庭在审理李方诉司迪等三人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主审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原则,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看到双方争议不大,虽不能立即达成协议,但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还不小,于是给双方订下了再次调解的时间,三被告却一反常态,原告一再让步,将所压11000余元现金放弃4000元,为图尽快了结,只要7000元,同意后又反悔,提出只同意返还4000元。尽管法官一再劝说,并多次晓明利弊,而被告却说出在电视上看到今年是你们法院的调解年,法院不敢判决的话,并态度坚决,使调解陷入僵局,庭审中原告表示不再放弃权利。法官看到调解无望,遂依法作出判决。到通知领判决书时,被告才慌了神,提前赶到法院,恳求法官再作一次调解,并愿当场履行。“生气”的法官当场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指出,不是法院不敢判决,而是为了你们双方的矛盾不致进一步激化,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不愿实施判决!最终此案在争得原告同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返还7000元彩礼款,案结事了。送走双方当事人后,佯装生气的法官脸上又露出了微笑。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