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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夯实基础 全面加强管理
吉林中院推进安全保卫工作创新发展
作者:顾阳 王佳宁  发布时间:2010-12-16 14:22:51 打印 字号: | |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清文参观昌邑区法院安保硬件设施建设
  • 吉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光华汇报安保工作情况
  • 吉林省全省法院安保工作现场会在吉林中院举行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紧紧围绕“政治合格、品质优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优势,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法院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在12月14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安保工作吉林中院现场会上,吉林中院作为唯一的中院级单位做了工作汇报,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兄弟法院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吉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光华汇报时指出,吉林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特别是在湖南“零陵事件”发生以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全面落实“九大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机制,确立了以制度完善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关键、责任到位为保障的安全保卫工作新思路。作为法院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部门,吉林中院法警支队不断完善安保工作制度,加强管理、抓住关键环节,将安全工作做细做实。11月底,法警支队保卫科又编制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汇编》,明确了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原则和方法,实现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使全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同时,吉林中院党组针对法院面临的安全形势,本着“功能完善、设备齐备、制度健全、服务一流”的要求,投资300多万元对审判区进行整体改造,实现了诉讼服务区、刑事审判区和信访接待区的“三隔离”。在安全设施上,吉林中院又投资60多万元,在原有的基础上购买安装两部安检门、三台X光检测仪、三台身份证识别器、七部手持金属探测器和五部指纹门。依靠科技设施,全面提升安全保卫水平。先进的科技设施发挥出人防、物防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安全保卫工作中显示出明显效果,仅去年一年,吉林中院法警支队通过安检门就检查出携带危险品107件。

  在此次全省法院安保工作现场会期间,全省三级法院80多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吉林中院和昌邑区法院安保硬件设施建设,实地考察了吉林市两级法院在安全工作所取得进展和成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清文参观后认为,吉林中院安全保卫工作进展很大,行动快、投入大,值得全省法院系统认真学习和借鉴。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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