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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舒兰市法院着力化解矛盾 诉讼外调解显成效
作者:曹扬  发布时间:2010-12-06 11:00:11 打印 字号: | |
  原告杜莉的父亲为了帮助多年的好友谷强,要求自己的女儿借给谷强一笔钱,到期后谷强无力偿还借款。杜莉多次催要,因言语上的误会,两位老朋友之间产生了隔阂,每次商讨均不欢而散,无奈之下杜莉向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谷强偿还借款。

  谷强接到起诉书后找到经办此案的民二庭庭长马辉,详细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马庭长认真听取了被告的叙述后认为有必要努力化解杜莉和谷强之间的矛盾,不应该因为金钱伤害这么多年累积的友情。随后杨法官多次联系原告杜莉和她的父亲进行耐心的劝说和开解,并同时督促被告谷强尽快筹集资金偿还给原告。最终,在杨法官的开解下双方各退让了一步,重归于好,握手言欢。在案件开庭前,原告递交了撤诉申请,撤回了起诉。

  舒兰法院民二庭法官们始终坚持每件案件都要尽最大努力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均衡。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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