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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院系统两个基层法院和两个庭处 被评为全省法院平安吉林建设模范(先进)单位
作者:陈长才 王佳宁  发布时间:2010-10-25 12:47:46 打印 字号: | |
  10月19日,在吉林省法院系统致力平安吉林建设经验交流暨表彰(三级视频)大会上,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两个基层法院和两个业务庭处受到表彰奖励。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获致力平安吉林建设模范单位奖,舒兰市人民法院、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执行局执行处获致力平安吉林建设先进单位奖。吉林中院执行局执行处、昌邑区法院还作了大会经验介绍。

  树立平安吉林的理念,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是人民法院履行平安创建的职责。把建设平安吉林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载体。为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会上,吉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申学提出要求,要正确处理人民内容矛盾,努力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要积极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努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深化公正廉洁司法;要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实践司法为民宗旨;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保障吉林振兴发展;要着眼增强平安吉林建设合力,努力推进和谐政法建设。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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