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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冒雨下乡调解 邻里之间握手言和
作者:付勋  发布时间:2010-10-22 09:51:04 打印 字号: | |
  原告李英与被告杨秀系一墙之隔的邻居。2010年年初,被告杨某在给自家玉米地打农药时候,喷雾状的农药顺风飘到原告家蒜苗地里,致蒜苗地绝收。原被告之间多次协商解决未果,且矛盾逐渐升级,原告起诉至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间接损失200元。

  本案原告主张诉讼标的虽然较小,但涉及的鉴定费用却达千元,大大增加了本案的诉讼成本。双方当事人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办案法官考虑到如果一判了之势必会加深双方的矛盾,为以后的生活留下隐患。可是被告经合法传唤两次拒不到庭,在电话中表示,你们法院爱怎么判就怎么判,别想从我这拿到一分钱。针对被告的态度,原告表示不用调解了,怎么判都行,这事以后跟被告没完。听取办案法官夏广军、栾红英的汇报后,民一庭庭长肖文明要求此案一定要做到案结事了,不要留下不安全隐患。办案法官主动联系该村村长和司法助理,决定择日到原、被告家中调解。可是大家商定日子的当天下起了瓢泼大雨,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肖文明庭长带领夏广军、栾红英法官冒雨赶到了被告家中。被告杨秀在这样的大雨天突然见到法官非常意外,在了解到法官是专门来解决双方矛盾后,非常感动。肖文明庭长从被告家因多年前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曾得到过法院的司法救助谈起,很快取得了被告的信任,肖庭长又把此案的事实以及被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耐心的说明,贴心的话语打动了被告,她表示法官这么认真负责的为双方当事人着想,她一定支持法院工作。肖文明庭长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原告李英家里,在“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以和为贵”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说服下,原告也慢慢转变了以前固执想法。法官们见时机成熟,又把双方当事人聚到一起。在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握手言和,重归与好,表示以后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邻里关系。至此,这起案件以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而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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