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市民王大爷急匆匆地来到了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神情慌张,满脸是汗,一进大厅便一路小跑到立案窗口,大声说道:“同志,我有急事要咨询你们啊!我平日里从没做过亏心事,也没欠谁少谁,凭啥要扣押我的房产啊?”法院立案一庭法官热情地接待了王大爷,一边安抚他不要着急,将具体情况介绍清楚;一边做着细致的记录,耐心了解案情。原来今天一大早,王大爷接到了一个无法显示号码的语音电话:“您好,这里是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请于2010年10月9日前到我院领取传票,逾期我院将对您的房产进行扣押。如重复收听请按1;咨询详情请按2……”听着电话的王大爷一下子发懵了,心里不禁犯了急,赶忙按了数字键“2”想要询问下究竟是怎么回事,结果电话那头依旧是语音提示,不过这回是通知王大爷让他往一个账号里汇入1000元钱作为风险保证金,否则法院立即查封他现在所居住的房屋。这下,王大爷就更疑惑了,心中充满不解,思前想后,他决定去一趟法院问问究竟,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立案一庭法官在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立刻意识到这是一起不法分子利用广大市民群众对于人民法院的信任所实施的新型电话诈骗案件。由于案情严重,办案人迅速向庭领导汇报,并及时上报至院领导。吉林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立即责成政治部宣教处通过互联网、广播、报刊等媒体向广大市民群众发布声明,澄清事实,避免更多的市民群众上当受骗。
据吉林中院立案一庭法官介绍,从10月9日至12日仅四天时间,立案一庭便接到类似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80余人次。此次电话诈骗范围广,手段新,骗子利用广大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实施诈骗,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五种方式,并无电话送达形式,请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警惕,不要轻信电话骗局,如遇到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配合公安机关了解案情,早日将不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