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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磐石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社会好评
作者:杨本弟 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0-09-21 08:26:28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修订了《关于落实2009年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意见》、《廉政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职责》、《干警廉政档案制度》、《党风廉政保证金实施细则》等制度。划分了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各自的责任范围。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责任明确,层层签订责任状。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并根据 “岗位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干警签定了廉政承诺书。确保人人有责任,上下齐抓共管,左右协调联动。

  全程监督,确保党风廉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加大节假日期间的廉政督查力度。每逢重大节日,要求干警重温“八条禁令”、“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杜绝奢侈浪费、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并进一步加大追究违法审判督查力度,把案件督查列入纪检监察考核内容,对发回重审、改判、检察抗诉、群众反映强烈等类案件逐件进行检查,发现差错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院督查办公室人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分别对已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进行督查和评查,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全部进行检查,由原主审人员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执行局进行案件集中交叉检查,重点对涉执行信访案件和新收执行案件超过三个月未执结的案件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对违法违纪案件按本院相应条款扣发岗位考核奖,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定期和不定期走访人大、政协和乡镇、企业,征求对法院干警党风廉政和执法执纪的意见。还通过走访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卡和接待来信来访,掌握干警的廉政情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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