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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立案二庭成功调解三起家庭纠纷案件
作者:丛军霞  发布时间:2010-09-15 10:04: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申诉复查组关晶承办了两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两个案件的申请再审人均系于春林。2009年,于春林之夫郭少华因溺水死亡,于春林与其公婆因继承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于春林的婆婆因于春林欠其2万元债务未还也提起诉讼。两起案件经丰满法院审理后均作出判决。于春林对两起案件的判决不服,向中院提出再审申请。在审查这两起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了解到,于春林结交的男友也参与到于春林的家庭纠纷中来,打伤了郭少华的大哥,刑事案件正在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一审。考虑到这三起案件有着内在的连带关系,均系因于春林与家庭内部成员产生了矛盾而引发的,故办案人本着彻底解决纠纷的宗旨,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同时,办案人还与丰满法院取得联系,与丰满法院的办案人连手进行调和。经多方努力,最终使得于春林与其公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春林撤回对两起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于春林的男友被判决处缓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撤回对于春林男友的起诉。(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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