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法院系统部分全国模范及审判业务专家座谈会上强调,人民法院队伍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培养的审判业务专家,是模范实践“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楷模,要充分发挥榜样和引领作用,以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感染人、帮助人、带动人。
法官是法院的主体,法院的司法职能依靠法官的职业行为来实现,所以,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该以静心、修身、慎独的优秀行为文化来培育价值理念,提升职业素养,提高专业能力,全面践行“公正、廉洁、为民”这一司法核心价值观。
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传统价值观不断受到新的价值形态冲击,人们身不由己地被推上急功近利的快车道,在忙忙碌碌中追名逐利。但是,法官职业有其固有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要求,其中立特征不允许急功近利,不论过去还是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铁的准则。不断涌现的新型案例和更加复杂的社会矛盾更要求法官能够潜心研究法律知识、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能力,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应是法官始终坚守的处世之道。唯有如此,才能在喧嚣的社会中执着于维护司法公正、弘扬法律精神的崇高理想。
有人说,法官是“孤独的贵族”。法官这个职业要求冷静地权衡利益轻重、判断事实真伪。这注定了法官要有定力,远离人际关系的纷扰和个人价值评判,以免法律之外的因素加重天平任何一边的砝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非易事,必须靠高度的自律来约束人性的弱点,在修身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自身的德性和修养,塑造良好的人格素质,丰富自己的人文内涵,力争达到“心平似水两造皆听”的境界。
作为国家审判权的执掌者,法官难免会成为各种社会力量拉拢的对象,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人生观、价值观也会不断受到冲击。因此,法官要学会“慎独”,把坚守淡泊、远离各种诱惑作为始终牢记在心的宗旨。正所谓“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恪守高贵的品行,在复杂环境中洁身自好,以淡泊清贫来坚守内心的充实富有,才会真正做到不役于物,直道而行。一位坦荡荡直道而行的君子,才是法律底线和法律尊严的坚定守护者。
“公正、廉洁、为民”,几个字虽然简短却有千斤之重,只有不断修炼自己的品格和素养,使高尚的品格和道德修养内化为一种生活方式,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维护公正、恪守廉洁、司法为民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