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4日,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与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手,成立了“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附设调解中心——驻金融行业调解室”。该调解室的设立是昌邑区法院在多元调解改革实践中实行调解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国家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所进行的又一次大胆尝试。
昌邑区法院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积极主动向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将多元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灵活运用在不良贷款清收矛盾中。截止目前,昌邑区法院通过调解为信用联社收回不良贷款68笔,共计344万元,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