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稳妥处置涉及民生的行政争议,为船营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加强沟通、案外协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一是坚持做好接待工作。热心接待原被告,倾听原被告的心声,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认真对待、加以释明,使他们感觉到法院是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而不是简单的敷衍推卸,从而在心理上,拉近法官和群众之间的距离;二是坚持做好思想工作。对凡是哪怕有一线希望可能协调处理的案件,我们都不放弃最后的努力,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不厌其烦的耐心做好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争协调结案,不给社会稳定留下任何隐患;三是坚持做好赔付工作。很多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争议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是体现在经济损失的赔付上。我们坚守公平公正的底线,把做好赔付工作作为案外协调的重中之重,使利益各方的心理得到基本平衡,效果显著。
加强学习、强化庭审,确保案件审判质效。一是制定严格的学习制度。即每天利用办案之余自己学习和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学习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到了严把主体关、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不出现偏差;二是加大案件公开审理力度。利用开观摩庭锻炼和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综合分析判断运用证据规则的能力。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做到行政审判公开透明;三是加强审判质效的制度管理。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岗位责任,同时将案件质效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奖优罚劣,极大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意识。
妥善处理、依法拆迁,创造稳定的棚改环境。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研究部署法院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具体工作措施。李杰庭长更是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充分发挥了领导的表率作用;二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利用双休日和早晚时间深入拆迁现场,耐心细致的反复做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对那些年迈的、生活困难的、抵触情绪较大的被拆迁人,思想工作更是细致入微,用关心、热情和真诚去感动他们。对矛盾易激化的案件,更是认真审查,寻找症结,有针对性地向他们讲解法律和政策,促使其自愿拆迁;三是做开发商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他们不光考虑赚钱,还要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责任,对生活确实困难的被拆迁人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认真审查、及时处理,为民生工作保驾护航。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省法院关于重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听证制度。通过听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通过当事人举证质证,认真审查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无事实依据,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二是及时做出处理。对没有事实依据或适用法律错误以及程序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裁定不予执行。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下发准予执行裁定,为强制执行打好基础,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加大涉及民生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损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人居环境。
拓宽领域、延伸服务,打造和谐平安船营。一是认真开展好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行政庭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侧面的向区行政机关宣传法律知识,加大普法力度。对30多家行政机关逐一进行了走访,开展行政法律法规专题讲座10余次,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建立更为广泛直接的联系。为了便于行政机关与法院取得联系,我们还与各行政机关建立了联系卡制度,共发联系卡60余张。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发出司法建议,共发司法建议10余次。有效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到乡镇及主要街道,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共发宣传单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余人次,解答有关行政诉讼问题5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