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院坚持“科技建院,优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将其融入审判及日常工作中,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工作的良性、快速发展。
加大投入,构建高标准信息工作平台。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全院工作重点放在突出位置牢抓不放,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的原则,先后投入百余万元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审判工作构建了高标准的信息化工作平台。不仅建成了数据网络系统、音频网络系统、数字监控系统“三大网络”,而且建立了船营区法院网站、法院专网及和政府间联络的局域网,与法庭、上级法院、区委、区政府间实现了网络互联,并通过法院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内部管理。去年,法院又投资108.8万元,建成了4个数字化法庭,配备电子显示系统、声像自动跟踪拍摄系统等多项自动化功能,信息化程度有了质的提升。法院现正落实大绥河法庭的信息化建设,同时还将利用2-3年时间争取使全院所有法庭都达到数字化标准。
加强培训,夯实信息化建设的应用基础。船营区法院没有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形象工程、样子工程,而是积极挖掘信息化建设的功效,让其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法院工作的发展,为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法院有计划、分批次进行了网络知识和微机操作全员培训。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微机操作技能和办公软件使用。同时,船营区法院还三次邀请清华紫光的专业人员,就法院信息化系统的操作运行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百余名干警进行网络应用技术培训,而且对培训要达到的效果作出了硬性规定,不能按时限和要求达标者一律调离审判岗位。实现了法院内部、与上级法院和区委、区政府之间无纸化办公。
建以致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在审判管理中的效能。信息化建设,应用是关键。法院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管理模式,现已完成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全面对接。实现了“五化”,即办案管理网络化,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质量、效率管理智能化,设置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归档五个节点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准确掌握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法庭审理数字化,法院在所有法庭都设置了监控设备,院领导和审判管理室可以随时在网上查看各法庭的开庭情况,使每个案件的庭审都成为“观摩庭”、“考评庭”; 卷宗归档标准化,船营区法院规定以卷宗归档为结案标准,使审结案件与归档案件数据一致,避免了归档案件底数不清和卷宗长时间不归档的问题;法官评价客观化,2006年以来,船营区法院全面实现“信息化综合业绩考核”,即,按照审判活动规律设定若干反映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指标,通过指标数据之间的对比分析,形成一个法官绩效考核的基础数据。不但提高了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开性,真正实现了“用制度管人”,更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