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审判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今年,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以全省法院“审判管理推进年”为契机,出台了《永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关于制作裁判文书的技术规范》,分别收到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为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严把审判管理关,永吉县法院又陆续出台了针对法院庭审行为的《庭审行为规范》和《庭审考核实施办法》以及针对裁判文书写作质量方面的《裁判文书质量评比办法》。
其中,《庭审行为规范》要求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法警)在庭审过程中无论从着装、仪表、语言到其他具体措辞等细节都必须体现法院审判工作的严肃性与纪律性,审判人员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就要受到《庭审行为规范》中相应的处罚。而《庭审考核实施办法》将庭审规范遵守情况作为审判人员个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加以量化,使其更具有操作性。相信通过这两份规范文件的出台及实施能够更进一步的增强审判管理的效果,使法院的审判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而《裁判文书质量评比办法》则是前一段时间出台并实施的《裁判文书技术规范》工作的推进措施。通过对具体裁判文书的评比,法院每年度将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1-5篇,同时将评出不合格裁判文书。这将使每位审判人员更加重视裁判文书的规范化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