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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付勋  发布时间:2010-08-18 15:57:39 打印 字号: | |
  “案件调撤率为72.5%、案件审理平均周期39天……”这一串串数字凝聚了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辛勤的汗水,也充分显示了民一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一庭工作得到了院党组充分的肯定与好评。

  2010年初,龙潭区法院超前谋划、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高民事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加大案件调撤力度。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当中,通过诉讼调解平息社会矛盾,提高办案效果。上半年民一庭累计实际收案491件,结案并归档345件,人均结案38件,无未决信访案件。结案率为70.3%,比去年上半年高出22.3个百分点,其中调撤结案250件,案件调撤率为72.5%。

  严抓审限管理工作。加大对案件的审判流程监督,促成案件快速审结,对将近审限的案件做好提示工作,提高审判效率。上半年民一庭案件审理周期为39天/件,比去年缩短29天,无违法超审限案件发生。

  加强审判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庭内调度会,加强交流和学习,保障全庭审判工作高效进行。每周制作审判周报,从而使庭内更全面掌握各办案人的审判情况,便于办案人更好的掌握自己的审判动态,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和结案率。

  大力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研讨。对于所有的判决案件,尤其是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结合具体案件作出合适的判决,确保案件质量,也为类似案件的判决打下良好的基础,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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