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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亲自作调解 化解矛盾有新招
作者:赵成华  发布时间:2010-08-18 15:56:22 打印 字号: | |
  今年上半年,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直接指导和调解下取得突破。受理的9件案件中,有5件案件调撤,其调撤率为55.5%,创桦甸市法院历史新高,使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得到了化解,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再审案件的立案原因,多数来自当事人的上访。这些案件一般都经过一审、二审、省高院的申诉,案件复杂,矛盾很深,调解难度大。如果解决不好这些纠纷,又容易引起再次上访。桦甸市法院针对再审案件的这一特点,认真落实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大对再审案件的调解力度,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对重点案件制定预案,由院长和分管副院长亲自参与案件的指导和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打破常规,拓宽思路,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并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调解,使一些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了法院的能动作用。如:原告桦甸市人民政府与被告吉林道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一案,不但关系到市政府的合法权益,同时因牵涉招商企业,所以倍受关注。院长顾吉正、副院长厉成海亲自参与案件指导,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及有关领导,多方做调解工作,最终使这起近四年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再如:原告刘忠与被告丁守志国等四人赔偿合同纠纷一案,此案经过一审、二审、省高院的申诉,吉林中院进入再审,再审后又发回桦甸市法院重审。本案属于新型案件,双方当事人多次上访,矛盾很深,在当地影响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副院长厉成海亲自参与指导,指派主审法官三次下乡,多方寻找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经双方当事人亲朋好友的大力配合协助下,此案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产生了良好社会效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本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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