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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磐石市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0-08-18 15:53:44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为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开辟涉企业、涉项目建设案件审理和执行绿色通道,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解困,服务项目建设。对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妨害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类犯罪,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全员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了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内容的目标考评体系,将调解数、调解率等目标作为各庭、个人年终评功授奖的重要项目依据。加强与企业、社区、机关单位、村组和基层民调组织密切联系,选派40名高素质法官进驻本辖区17个乡镇的40个村屯兼任法律参事,及时对村屯的土地纠纷案件进行梳理调处,对无法调解的案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依法缩短办案周期,坚持做到快审、快判、快结。先后对19位农民工索要工资欠款、50余户农民申请保全500亩参地、72户农民玉米种子质量损失赔偿、经济开发区五社索要土地租赁费等60余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和快速判决。

  监督支持,协调促进官民和谐。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倾向,积极探索建立促进行政案件当事人和解工作机制和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及时审理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等案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加大行政非诉执行力度。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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