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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永吉县法院开展“百起案件评查”活动
作者:姜丽新  发布时间:2010-08-18 15:50:06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促进法官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决定在全院开展“百起案件评查”活动。

  通过对2007年以来的涉诉信访案件、发回改判案件、超法定正常审(执)限审(执)结案件的评查,查找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纠正差错案件和问题案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强化法官审判质效意识,健全法院内部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审判提质、执行提速、信访提效、素质提升”的工作目标。

  为做好此项工作,永吉县法院成立了以一名副院长为组长、三名副院级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同时下设案件评查活动办公室,由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主任,审判管理室副主任担任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四个评查小组,每组均由副院级领导兼任组长,并要求在评查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办案人回避的原则,对法官办案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程序应用、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将评查结果作为审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办案质量差的法官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离岗培训等处罚。对评查活动中涌现出的办案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的法官要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并在提职晋级、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使人民群众看到人民法院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主流,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办案、和谐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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