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以来,吉林地区连续遭遇强降雨,引发罕见的洪涝灾害,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命令,紧急启动防汛预案,抽调三组干警共计50余人、警用车辆12台,并携带部分防汛救灾物资于28日15时赶至险情严重的舒兰市法特镇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按照防汛指挥部命令要求,立即开展群众疏散、堤坝巡逻、治安防控等工作。在群众疏散过程中,部分村民由于留恋家园和抱有侥幸心理,在疏散转移过程中拖、靠现象十分严重,干警们耐心说服,情理疏导,经过连续六个小时的工作,终于说服并将险段的村民全部转移至安全地点。
村民安全转移后,身心疲惫的干警们又投入到紧张的治安防控工作中。“一车四人为一组”进行不间断的巡逻,确保了人民群众的财产不被侵占和破坏。
与此同时,堤坝巡防工作也在紧张而缜密的进行,干警们二十四小时巡查,严防死守,巡查中发现险情三处(其中管涌一处),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进行了有效封堵,排除了险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截止至8月6日,舒兰市法院干警在堤坝连续战斗一百余小时,自发组织捐款近万余元,共转移安置五个行政村、十三个自然屯险段的村民三千余户、八千余人,治安防控、堤坝巡逻出动干警六百余人次,巡查长度两千余公里。
在这次应对洪涝灾害的斗争中,舒兰市法院干警置个人安危于度外,充分显现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院长到普通干警,从党员到普通群众,无不奋勇向前,以在大灾难面前展现出的大无畏、以在洪水面前表现出的顽强斗志表达着对人民群众深深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