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促进审判质量全面提升,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从实际出发,于7月12日召开了全院动员大会,拉开全面启动“百起案件评查”活动的序幕。
桦甸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评查活动,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制定方案,迅速成立了由副院长赵立明任组长,其他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为成员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下设案件评查活动办公室在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评查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通报等日常工作。同时还下设4个评查小组,每个评查小组由3名以上评查人组成,组长由评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担任,在评查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参与案件评查工作。抽调的评查人员认真负责,切实确保了评查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从2007年至今的各类型案件中挑选出100起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其中涉诉信访案件60件,发改案件25件,截止2010年5月31日前,超过法定正常审理、执行期限1年以上审、执结的案件5件,已经裁定中止执行6个月以上的案件10件。对这些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为了使案件评查工作有章可循,在工作方案中将评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问题案件四个等级,并规定出具体的评查等级标准,作为评查工作的依据,使评查标准具有可操作性,从制度上保证了案件评查工作的质量。
桦甸市法院案件评查活动的前期准备工已经就序,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