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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法院按时完成水毁道路、桥梁抢险包保工作
作者:增瑞刚  发布时间:2010-08-12 08:51:04 打印 字号: | |
  8月2日,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领导深入抗洪救灾一线靠前指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水毁道路、桥梁抢险包保工作力度,投入3万元资金购买15吨水泥、20多根涵管等,按时圆满完成了蛟河市下达的水毁道路、桥梁抢险包保工作任务。

  7月31日,针对连日来蛟河市漂河镇内大部分遭遇洪水袭击,部分民宅被冲毁,道路、桥梁遭到破坏的情况,蛟河市委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抗洪救灾工作,要求各个单位、部门三天内完成包保的水毁道路、桥梁抢险工作任务。下午两时,我院党组紧急召开抗洪救灾专题会议,通报市委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抗洪救灾是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在成立抗洪救灾组织机构,随时准备待命前往抗洪救灾一线的同时,责成副院长宋昌、行政庭庭长盖昕宇负责水毁道路、桥梁抢险的包保工作任务。

  下午四时,副院长宋昌等两名同志迅速赶往包保的漂河镇西扇子沟、四道沟地段,对现场水毁道路、桥梁情况进行勘察,需要完成两处道路、四座涵洞桥抢险任务。并联系交通局负责工程领导,通报有关需要抢险情况,研究水毁道路、桥梁抢修方案。晚上九时,两名同志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返回蛟河。

  8月1日至2日,每天早上6时,宋昌、盖昕宇两名同志便匆忙赶往包保路段,及时与当地村书记、包保干部进行联系沟通、密切配合,一同研究道路、桥梁抢修方案。并组织发动当地村民100多人,出动钩机4台、铲车4台、农用车辆50余台,扎实有序地开展道路、桥梁抢修工作,按时圆满完成了西扇子沟、四道沟两处水毁道路、四座涵洞桥抢险施工任务,保证了车辆的正常通行。

  期间,院长王玉琢抽出时间赶到抢险现场,亲自指挥施工,并帮助研究道路、桥梁抢险措施、施工方案,要求包保干部要认真负责,切实抓好抢险工作,要建造符合设计标准的民心路、民心桥。负责包保的副院长宋昌、庭长盖昕宇克服各种不利条件和困难,不计个人得失,不顾个人安危,始终坚持在抗洪救灾一线,加班加点,争分夺秒,圆满完成了包保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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