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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执行局: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作者:佟宁  发布时间:2010-07-19 10:38:34 打印 字号: | |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根基和灵魂,是提高法院执行队伍整体素质,实践“司法为民”理念的内在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是做好执行工作、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前提条件。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队伍素质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从思想政治建设、执行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文化建设四个方面入手,全面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执行队伍。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执行干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实际,把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作为思想教育的根本点来抓,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大局观、荣辱观和群众观,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水平。培养和造就专家型、复合型执行人员,是新时期对执行工作的必然要求。中院执行局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运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个案解析法、集体讨论法、个人心得交流法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广大执行法官学到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掌握了执行工作的实务和本领,进一步提高了做一线执行工作把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体制和机制。中院执行局将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定期的学习制度,每周以学习讨论会的形式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并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经常学,反复学,并学以致用。把抓业务能力和抓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同时,进一步拓展党风廉政建设范围,拓宽廉政监督渠道,促进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结合。建立干警家属廉政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干警家属廉政谏言、争当“贤内助”等活动,促使干警家属不断提高道德素养,与配偶一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干警家属的助廉促廉作用,吹好廉政风,把好廉洁关,共同构筑防腐倡廉的坚强后盾,确保全市法院执行干警队伍的纯洁性。

  重视执行文化建设,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将执行文化融入到案件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建设之中。以提高执行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树立执行法官良好形象作为执行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加强执行行为文化建设。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时刻注意自身的外在行为素养,始终坚持把依法执行、文明执行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强化执行语言文化建设。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要讲求执行语言艺术,通过换位思考、沟通协调及平等、恰当的语言交流“和风细雨”地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营造执行精神文化氛围。通过《江城执行》季刊这一载体,为执行干警提供交流执行工作经验和传递执行信息的平台,增进干警间的沟通,陶冶执行干警的精神情操,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执行人员的文化品位、人文涵养和理论素养。使执行队伍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廉政建设有一个整体的提升。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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