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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审监一庭努力创建学习型庭室
作者:张笑飞  发布时间:2010-07-19 10:35:46 打印 字号: | |
  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审判队伍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关键,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的职权是民商事案件的再审工作,责任重大,提高办案质量尤为重要。为严把案件质量关,吉林中院审监一庭出台相关举措,加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庭室。

  每一起案件开庭完毕,合议庭经评议后与庭长共同研究,形成相对成熟的意见后向主管院长汇报。“兼听则明”、“三人行必有我师”,通过这一过程,大家各抒己见,拓宽思路,最后基本都能达成共识,降低了因认识偏差导致办错案的可能性。

  每周安排一次业务学习,由庭长、副庭长、办案人轮流担任主讲人,大家集中学习国家最新出台的以及审判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全庭干警积极响应此项举措,主讲法官认真备课,其他同志专心听讲。在讲解过程中,大家可以随时发表不同见解,共同研讨商榷。到目前为止,大家已经共同学习了审判监督程序的司法解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司法解释和房屋租赁的司法解释等。同志们感觉受益匪浅,收获良多。

  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兼顾。每次业务学习之前,由庭领导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机关及院里的相关文件,便于同志们及时领会上级的精神和掌握院里的动态,以指导我们的审判工作。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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