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巩固“清积”活动成果,适应2010年执行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进一步总结“清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路子和新举措。
建立执行申诉审查处理机制,继续做好息访服判工作。为及时有效地化解执行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在全市法院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执行申诉案件的审查和督办。制定严格的执行信访责任倒查制度,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实行分级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制度。凡当事人有可能出现群访苗头的,应迅速查明涉案上访原因,及时稳妥地予以处理。各基层院要尽可能把信访案件消化在基层,执行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加强执行申诉信访流程管理制度,对信访案件的处理环节进行跟踪管理、排位通报,确保执行申诉案件得到及时、高效地处理,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大力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开创联动执行的新局面。根据省政法委下发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若干意见》,中院执行局在今年要切实把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立起来,发挥作用。一要提高认识,更新执行理念,加强联动意识,积极采取情况通报、邀请参加执行、专案联系协调等方式,使各方联动起来;二要加强与房产、土地、公安、工商等协助执行单位的工作联系,健全落实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三要继续实行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争取依靠党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实行联动执行;四要从组织人事、党纪政纪、行政主管、市场准入、金融监管、刑事追诉等各个方面加强联动,要在全市各界形成全社会协调联动克服执行难的工作局面;五要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严肃查处,严格惩治,提高法院执行的威慑力;六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树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积极形象。提高全社会维护司法权威的意识,优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外部环境。
探索“分权、分段执行”模式,实现执行权的分权制衡。为在执行工作中深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体现执行管理创新的理念,优化配置执行资源,切实改变以往案件执行“一名法官一包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全市法院积极开展调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高质、高效、分权、分段的案件执行新模式。通过对执行环节的优化和深化,彻底改变以往单兵作战的执行工作方式。建立全面、实时的监控体系,进一步落实和加强案件执行规范化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等引起的消极执行现象。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分权、分段执行”模式要着重突出“执行公开,权力分解,效率提高”的工作特色,注重加强执行各阶段的分工配合,强化执行各环节的流转衔接,加快案件执行周期,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完善执行工作考评机制,制定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办法。为适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按照省法院开展“审判管理推进年”的统一部署,中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考评机制。调整和细化现有的执行工作考核体系,设定主要以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申诉信访率、异议案件审查正确率、创新执行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情况、执行队伍建设情况等指标为核心的执行工作考评机制,合理分配考核分值,建立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定期对绩效质的考核情况进行全市排名通报。实行末位情况分析制、报告制及责任追究制。使执行工作考评机制起到奖优罚懒,互相激励,推进执行工作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