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为响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办法》,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能型机关的建设,依据县政府发布的《永吉县关于开展(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增强法院干警节能减排意识,保障节能减排宣传活动能够深入干警心中,达到应有的效果,紧紧围绕“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因地制宜,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大兴节能之风,大造节能之势”,广泛宣传,营造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把节能减排工作贯穿于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
深入学习节能减排文件精神。根据县政府《通知》的安排,该院于6月1日上午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节能减排的有关通知、文件、材料,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能源紧缺日体验活动。在6月2日,该院停开一天办公室及其办公区门庭、走廊、楼梯等办公场所照明灯,院长办公室停开一天空调,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以及自驾车上班的干警或换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骑自行、步行上下班,停开办公区域电视、电扇等非办公电器,关闭不使用的办公设备电源,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公务活动着便装等。
积极开展各项节能减排宣传活动。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各级领导机关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精神,特别是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宣传工作方案,狠抓工作方案的落实。经院党组召开会议决定,于6月2日至7日开展了全院节能减排教育宣传活动。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制作节能减排宣传展板。将展板按照《通知》要求在该院办公地点门前摆放好。展板内容包括节能减排先进事迹报告、图片、征文等有关内容。展板内容力求做到简略得当、主题鲜明、富有教育意义。即让广大干警做到一目了然,也让周边百姓能够有兴趣阅读,受到教育。第二,开展节能减排征文活动。由院办公室会同研究室研究拟定节能减排征文活动具体方案,跟据《通知》的要求印发有关征文的院内通知发放到院各个庭室。通过本次征文活动进一步建立广大干警的节能减排意识,也为未来的节能减排工作献计献策,群策群力为做好我院乃至我县下一步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有益的方法和建议。第三,开展节能环保知识学习活动。该院专门聘请专家对院司机班、食堂等后勤部门讲授节能减排知识。通过专家的讲解,使该院后勤部门明确认识做到“节约每一滴水、珍惜每一度电”的重要意义。做到杜绝“公车私用”、放“长流水”、开“无人灯”的现象。并将我院后勤部门的节能减排工作结果纳入院绩效考核中,明确责任,增强节能减排意识。
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节能减排。为进一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法院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该院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做到:第一,一切从实际出发,每月做好车辆出勤统计和油量管理,调动驾驶人员节能积极性,切实发挥他们在行业节能降耗工作中的智慧,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能耗增量。在全院干警中树立典型,除正常的工作用车外,杜绝公车私用和不必要的短途用车。教育私车人员,上下班尽量走路不动车辆,积极响应“无车日”,既是对节能工作的支持,又能减少开支,还是锻炼身体的最佳选择。第二,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教育广大干警,节约一滴水,一度电等,教育他们在节约能源的同时,也要爱护环境,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努力使口前“头上一片明朗的天,脚下一方洁净的土”。第三,在工作日常用品的采购中,坚持主管院长“一支笔”签批的原则,采取乐观的态度,抓好一张纸、一支笔的节约,在当月中需要买什么用品,先由庭室内勤理出清单,交庭室领导审核,最后交主管院长审批后购买,消除不必要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