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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加强审判调解工作 化解涉农纠纷
作者:孙伟  发布时间:2010-07-02 15:53:31 打印 字号: | |
  2010年上半年,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双河镇、经开区三个派出法庭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审判调解工作,化解大量的农村、农民、农业纠纷,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农村的和谐稳定。

  加强对法庭调解工作的领导,明确调解指导思想。三个派出法庭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法庭调解工作的领导。各法庭均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及分工。在调解过程中,明确指导思想,法庭法官注意摆正位置,保持中立姿态,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和理由给予同等的关注,积极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查找事实、明确责任,为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按自己的意志处分权利提供充分条件,防止违法调解和强行调解的发生,保证了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整合调解力量,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为加强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的有效衔接,三个法庭充分利用辖区的有效资源,与辖区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一是建立了人民法庭、司法所调解联系会议制度。共同研究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联合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要求、建议;分析、排查本地区群众关心的焦点性、群体性纠纷,向党委、政府提出采取防范性措施的建议;剖析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二是建立共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司法所负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管理;人民法庭承担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重点指导调解协议的格式文书使用是否规范、调解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调解依据是否符合法律等。同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对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给予指导。如岔路河法庭将比较典型的案件已生效的判决书,复印提供给辖区司法所,指导他们调解类似案件的调解方向。2010年上半年,各个派出法庭调解结案涉农案件多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建立了简单民间纠纷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对于事实清楚、纠纷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法庭在立案前积极引导,告知当事人先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通过调解解决。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保证案件的调解效果。由于法庭辖区涉农群体性纠纷等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较多,在审理该类纠纷案件时,法庭工作人员除深入纠纷现场调查和做好当事人的稳定工作外,还积极做好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合作,注意同当地镇委、镇府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以保证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双河镇法庭在审理一起案件的过程中,原告认为通过其他途径可以给法院施加办案压力,欲组织村民上访,双河镇人民法庭为此多次及时与镇委、镇府的协调,取得了其支持,并不厌其烦做好村民解释工作,解除了村民思想顾虑,引导村民通过正常诉讼程序解决,后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做村民的调解工作,最后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平息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又如岔路河法庭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从大局出发,成功调解本地区出现的新矛盾新案件,为该地区长吉图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司法支持。

  仔细调查,抓住矛盾焦点,在调解工作中注重讲究方法和策略。一是仔细调查,细心疏导,找出事因,消除误解。深入调查是调解成功的前提,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法庭法官在调解工作中注意深入调查,掌握详实的第一手材料,在调解时做到有理有据,避免说话授人以柄,处于被动局面。 二是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关键环节,借力促调解。法庭法官对于各类纠纷在调解前一般都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主要矛盾,找准关键环节。同时根据案件的实际,采取里应外合的调解方式,有的案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促双方调解;有的案件慎用保全措施,创造宽松环境调解;有的案件先开庭,后调解;有的案件先调解,缓开庭。另外还注意发挥代理人的作用,在调解前充分挖掘代理人或说情人的角色作用,尽量与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说情人多沟通,由代理人或说情人对当事人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从而促成案件得以顺利成功调解。三是针对当事人不同个性心理,在调解工作中讲究方法和策略。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因文化素质和认知程度不一样,往往对问题有着不同的观点和见解。对此,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主动掌握当事人心理,根据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文化素养、脾气性格等制定调解方案和调解策略,分别采用“缓和法”、“互换法”、 “协商法”、 “靠背法”、“说理法”等调解方法,使案件得以调解成功。如经开区法庭审理一起房屋腾迁纠纷案,被告与原告的儿子离婚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搬出原告的房屋,至今已僵持近两年,严重影响了原告家庭的生活,原告迫于无奈遂诉至本院,经开区人民法庭法官通过认真做好法律解释,让当事人换位思考,并多次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最终在开庭前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已自动搬出了房屋,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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