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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民二庭坚持审判第一要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作者:赵翠霞  发布时间:2010-06-18 08:29:07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在审理涉及重点企业、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等诉讼案件中,始终坚持“稳妥、及时、公正、高效”的服务原则,用法律手段为政府、企业排忧解难,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近日,民二庭又快速审结了一起涉招商引资案件,保障了地方政府的合法投资利益。

  2006年,作为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江苏馋神集团有限公司(馋神集团)与磐石市人民政府达成协议,由磐石市人民政府出资1300万,零地价出让土地43560平方米作为建设用地。馋神集团负责建设生产线3条和冷库一座,并保证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2008年超亿元。合同签订后,磐石市政府履行了约定,但馋神公司仅建成了厂房和一条生产线,且始终未投入生产,造成厂房长期闲置和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吉林中院民二庭受理案件后,快速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通过详细阅卷、审查证据,第一时间确定了案件的审理方向,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由馋神公司返还磐石市政府投入的资金和土地,切实维护了地方政府合法投资权益,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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