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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法院四措并举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0-06-13 09:36:4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和推进辖区社会稳定,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构建基层法院信访工作稳控防火墙,杜绝越级上访情况的出现。

  组织到位,完善领导管理机制。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方案。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解决涉法信访问题的关键,确保不发生因不严格依法办事、办案而引发的各种信访问题。在确保办案公正性和透明度的基础上,对案件处理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及时通过法律事实、法律政策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

  接访到位,完善分类处理机制。信访接待人员,迅速、耐心、细致的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对无理上访的耐心说服教育。对涉法上访的案件查细、查实,及时掌握动态,防止出现新的越级上访;对因案件周期较长而导致的上访,通过规定办案期限、案件督察等多种形式,积极解决“久拖不决”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因法律知识不清而导致的上访,通过建立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体系,积极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对不属本部门管辖范围而上访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移送主管部门办理,必要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当事人疏通解决问题的渠道;对重点上访老户,建立“信访档案”,实行长期监管,特别是对可能造成越级访的,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努力使问题解决在基层。

  配合到位,完善联系协调机制。及时、主动与辖区党委及有关部门和上级法院沟通,定期参加信访部门召开的情况通报会,及时掌握基层群众的信访动态,规范请示报告制度,构筑全方面、多层次的联动网络,积极取得支持。

  监控到位,完善接访跟踪督办机制。对可能发生的上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监控,确定重点预防对象,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及早预防,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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