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完善司法服务利民措施,有效助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积极畅通便民“绿色通道”。积极实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并采取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一站式服务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积极完善司法救助。积极落实好诉讼费用缓、减、免政策,并通过加强与财政、民政等部门协调,建立刑事、执行等司法救助制度,努力帮助解决进入司法程序的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生存问题。
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方式。以法院40名法官进驻村屯做法律参事为契机,通过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对庭审过程看得见、听得懂,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积极建立大、要案件跟踪回访机制。对涉案人数多、影响大、标的额高的案件进行回访跟踪,并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司法协理员等各界代表召开座谈会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
积极畅通信访渠道。对重点信访、重信重访的,落实信访听证、与政府部门会商等措施,主动向党委汇报,切实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