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海波的电话急促响起,“你们院的苏法官昨天救了一个投江的女孩,这样的法官你们院应该好好表扬啊!”阳光浴场的负责人激动的说。
陈海波院长指示政治处立即查清此事。政治处人员立即赶往事发现场阳光浴场。据阳光浴场负责人代亚强介绍,6月6日上午8点多,阳光浴场外一老人大呼救命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游泳的人顺着老人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一人已走到了江中心,随时都可能被江水卷走。当时正在浴场游泳的一青年迅速越过浴场栅栏,跳入江中向女孩游去,将女孩救上岸。根据女孩手机上的电话号码,大伙通知了女孩家人。女孩的丈夫、母亲来到现场后,大家询问得知,女孩是湖南籍打工妹,和丈夫、母亲一起到吉林市打工,因家庭琐事一时想不开欲自杀。当女孩母亲知道救人青年是人民法官后激动的说:“女儿的孩子还不满一岁,你说出事了可怎么办啊,太感谢救人的吉林法官了!”当女孩母亲询问姓名时,救人的青年只笑笑说:“我是一名人民法官。”随后,青年法官便穿衣离去。阳光浴场负责人代亚强说,救人青年常年在浴场游泳,我认识他,但只知道姓苏,是龙潭法院的,所以给院里打了电话。
当政治处人员掌握情况以后,经多方核实,确认救人的青年法官是龙潭法院执行局苏向彬法官。苏向彬法官救人的事迹传到法院以后,全院法官干警无不为他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壮举而感动,可是他却淡然一笑:“其实没什么,是我该做的,谁遇到都会这么做的”。
苏向彬法官救人事迹赢得了群众的赞誉,树立了新时期法官的良好形象。龙潭区法院党组已发出号召,全院干警要以苏向彬法官为榜样,主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优质高效的完成审判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