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滚动图片
吉林中院认真组织收看刑事证据规则电视电话会议
作者:陈长才 顾阳  发布时间:2010-06-08 16:35:30 打印 字号: | |
  6月8日上午,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刑事审判庭法官干警收听收看全国高中级法院贯彻落实刑事证据规则电视电话会议电视电话会议。

  整个电视电话会议过程中,与会法官干警们精神集中、认真领会,系统地学习了最高法院南英副院长所作的关于《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读,为今后刑事审判工作中准确把握和适用刑事证据规则夯实了基础,统一了认识。

  会后,院党组号召广大法官干警要认真领会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刑事证据规则,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讲事实,讲证据,确保刑事审判万无一失;讲法律,讲政策,确保刑事审判效果良好;讲大局,讲责任,确保刑事审判抓实抓好,” 用高质量的司法产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鼓励广大法官干警以贯彻落实刑事证据规则为契机,促进人民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顾阳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