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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服务审判工作
作者:高赫  发布时间:2010-06-08 10:57:15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队伍的综合素质建设,在培养建立高素质的书记员(速录员)队伍工作中,能严把进人关,择优选用书记员(速录员)。按照审判工作的需要,每个合议庭都需配置一名书记员负责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工作。在实际审判工作中,吉林中院聘用了部分的速录员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在速录员的选用工作上,吉林中院干部处严把进人关,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程序,从报名环节,到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环节都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能够把政治素质好、业务精良、组织纪律观念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速录员选拔到中院工作。

  2010年5月根据速录员队伍空缺情况,吉林中院一次性从省内某高校选用了6名书记员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到中院工作,目前正在试用考核。近几年中院累计面向社会及专业院校选用速录员达25人,其学历均为大学专科以上,平均年龄仅为27岁。针对速录员队伍的专业性较强的特点,中院制定了相对科学的日常管理及培训、考核办法,力求在不断提高速录员队伍业务素质基础上,做好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物质保障工作,稳定速录员队伍,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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