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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法院抓好节能减排促进法院建设
作者:崔忠源  发布时间:2010-06-08 10:49:12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在全力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滴油、每一页纸,每一件办公用品,从四个方面入手,积极倡导每位干警养成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

  节约用电、用水,降低水、电消耗。在节约用电方面,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尽量使用自然光;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光线充足时不开照明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减少待机时间,长时间不用时要关闭计算机,下班前要一律关闭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并将电源插座关闭。在节约用水上,食堂、保洁按需取水,用后随手关闭水源;非公务车辆严禁在院内清洗。

  减少办公用品采购,降低经费消耗 。要求节约纸张,打印、复印文书材料时应双面用纸,精减各类文件材料。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签字笔的使用数量,提倡使用灌装墨粉,减少打印机、复印机墨盒更新数量。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配备和采购。加强对现有办公用品的科学调配,综合利用,充分使用现有资源,减少重复购置和单一使用,设备、器材一律集中管理使用。

严格管理通讯费支出,降低日常消耗。为节约话费,法院内部联络使用内线电话和移动虚拟网;提倡简洁通话,减少长途电话通话时间;定期公布相关话费信息。

  严格车辆使用,降低油料消耗 。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对各部门每月承包的汽油不再增加,维修车辆采取部门申请、办公室负责检查、定点派修的方式。规范市区因公派车和干警自驾车行为,公交车辆可达的要乘坐公交车前往,无紧急事务不单独派车,禁止公车私用。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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