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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让法徽更闪亮 法让社会更和谐
学习“平民法官”陈燕萍事迹有感
作者: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赵翠霞  发布时间:2010-06-04 08:49:07 打印 字号: | |
  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她以不懈的追求,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她以娴熟的技能,维护着一方的和谐安定。她没有审理过大案要案,但是,在她审理过的三千多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其中70%以上的案件最终接受调解或经调解撤诉,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率更是高达90%。能够实现如此“案结事了”的和谐司法境界谈何容易?然而,正是这位平平凡凡的基层法官,融情于法,把法、理、情巧妙结合,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让多少剑拔弩张的邻里一笑泯恩仇,让多少对簿公堂的夫妻破镜重圆。她用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真谛,用公平和责任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在百姓心中树起了一个人民满意好法官的光辉形象!

  她,就是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

  大爱让胸前庄严的法徽更闪亮

  有什么比爱更能温暖人心?作为一个基层法庭的法官,十四年风雨兼程,为民司法,默默奉献。陈燕萍是百姓心中的贴心人,她奉献给百姓的是一份无私的爱,无悔的爱,博大的爱,深沉的爱。她用真心、耐心、细心,依法办好每一个案件,让百姓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她把人民满意当做不懈追求,用正义和良知,用大爱和深情,诠释和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铮铮誓言。有多少孤苦老人在她千方百计的努力下重享天伦之乐;有多少可怜孩童在她精心呵护下茁壮长成;有多少不孝儿女在她的真情感召下,幡然醒悟;有多少失去生活信心的人,在她的鼓励、帮助下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向陈燕萍同志学习,首先就是要学习她拥有一颗爱民的心。“人民法官不是官,只是受民所托,为民解忧的人民公仆”。这是陈燕萍同志对人民法官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精辟定断,更是我们每一个法官应当为自己设定的精准坐标。身为人民法官,必须牢记宗旨,心系百姓,争做百姓的贴心人。因为,每一份起诉书,都是一份沉甸甸的托付。托付着群众对我们法官的信赖,以及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为了对得起这份托付,这份信赖,我们必须象陈燕萍同志那样,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认真履行法官的职责。以对待亲人的感情对待群众,架起与群众心灵间的桥梁,倾听诉求,体谅感受。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通法理,用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追求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向陈燕萍同志学习,还要学习她的境界。作为一名中年女性,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14年,还能够保持一份长久的热心、耐心和爱心,必然是她对人民法官这一神圣职业充满了无限热爱。身为法官,我们应该是自豪的,因为,穿上法袍,我们是公平的使者,正义的化身;身为法官,我们应该是骄傲的,因为我们手上握有斩除罪孽恶魔的利剑,那是用群众的信赖铸造的。要无愧于身上的法袍,无愧于群众的信赖,我们就必须坚守好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在这个物欲横流,追名逐利的社会,有不少人未能抵住糖衣炮弹的腐蚀,未能挡住金钱美色的诱惑,沉沦、深陷罪恶的漩涡,不能自拔。他们不仅毁掉了个人的前程和家庭,而且玷污了法律的神圣和庄严,更辜负了人民群众的颗颗真心和信任,给人民法官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在21年的法官生涯中,陈燕萍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她让我们看到,面对名利的诱惑,我们是可以出淤泥而不染的;面对人情的缠绕,我们是可以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只要我们心中怀有一份对法律的信仰,对人民的感恩,对职业的热爱,我们就能坚守住公平正义的屏障,成为人民利益真正的守护神。

  人民法官为人民,一枝一叶总关情。十四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心系群众,陈燕萍把矛盾化解于萌芽,把法律和真情播送给万户千家,把青春和热情奉献给审判事业,“平民法官”的称号当之无愧。她用大爱让胸前庄严的法徽更加闪亮。

  能动司法让社会更加和谐

  陈燕萍同志审理案件最大的特点是:能调不判,调判结合。调解是一项功夫活,它需要丰富的经验和高超的技巧,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时候,做出判决很容易,一判了之对法官来说省心省力,但是却可能案结事不结,官了民不了,一代官司三代仇。有时候,调解结案实属不易,对法官来说费心费力,还可能不讨好,但是它可能就能挽回一份邻里和睦,一段婚姻感情,增添一份和谐。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案结事了人和,是陈燕萍追求的最高境界。这也应该是我们所有人民法官追求的最高境界。

  陈燕萍同志办案的攻心法宝是真诚的微笑。她用春天般的微笑,叩开当事人的心门,送去对当事人的问候和鼓励;她用细雨般的微笑,滋润着当事人的心田,唤醒当事人的真情与良知。陈艳萍的事迹告诉我们:身穿法袍的我们,代表着至上的法律,神圣而庄严。铁面无私不代表我们不苟言笑,刚正不阿不代表我们没有温情。化干戈为玉帛的秘诀,是法、理、情的巧妙融合。身为法官,我们不能简单地“坐堂审案、一判了之”,而要以能动的姿态主动化解矛盾,如果我们都能够像陈燕萍同志那样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对待法官职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微笑和耐心,以法律的尊严和理智说服人,以自己的热情和真诚打动人,那么,严肃的法律也会有了温度,有了感情,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关爱。

  陈燕萍同志办案注重以实体公正扶助弱势群体,以身体力行普及法治理念。她认为在群众诉讼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法官就应当积极行使职权,确立实体公正优先的理念,加强诉讼指导,居中裁判。实践证明陈燕萍的办案理念是正确的,现实中不乏这样的例子。运用冰冷的法条和机械的程序,一判了之,可能从法理上说没有错误,但是却可能偏离了事实原貌。这样不仅背离公平正义的原则,而且极有可能引起上访事件。“为群众化解纠纷,同样也是普法的过程。”陈燕萍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司法活动中,她坚持实行“巡回审判”,并邀请广大的人民调解员参加,通过庭审的方式让群众知法、懂法,通过调解给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方、促进和谐的效果。我们看到通过案例现身说法,进行普法教育确实是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的捷径。

  通过学习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刚刚步入人民法官行列的我,感触颇深。在陈艳萍同志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法律人对法治权威的崇高信仰,对法官职业的全心热爱,对人民群众的满怀关爱。她虽然平凡得像一滴水,但是却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她虽然柔弱,但是却像山顶盛开的雪莲,绽放着庄严和神圣。她以一个人民满意好法官的光辉形象,为我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她用心、用情诠释着法律的公正、社会的正义和人民法官的温情,这一点不是每一名法官所能够做到的,因此我由衷的敬佩她。那份坚定的信仰,那份从容淡定,那份执着,那缕温情,是我们人民法官应有的品格。惟有将满腔的热情专注于令我无比自豪的法官职业,专情于捍卫正义天平的审判事业,才能无愧于我胸前的那枚法徽。陈燕萍同志以法官前辈的一言一行,让我领会到身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有一颗清醒、理智的头脑,一颗司法为民的真心,还有一份对法律事业的执着和真情。

  一槌千钧,法在民心。陈燕萍同志用大爱托起法治的尊严,用能动司法担当起社会和谐的铺路石。作为人民法官的我们,理应立足岗位,见贤思齐,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誓言,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并肩前行!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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