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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法院强化四项机制落实信访工作
作者:赵明  发布时间:2010-06-02 09:57:54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实践司法为民,巩固司法权威的高度,强化四项机制使涉诉信访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涉诉上访率始终保持在全市法院最低水平。

  落实信访责任机制。院党组专门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信访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国庆期间信访稳控工作方案》、《关于处理突发信访事件工作预案》等多项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同时,坚持从干警思想教育入手,增强干警信访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信访观念,确保每一起办结信访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落实信访排查机制。首先,严格立案审查。按照上级法院《关于立案审查工作若干指导意见》的规定,坚持重大案件立案请示汇报制度,慎重受理因政策性调整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房屋拆迁及棚户区改造等类型案件。对可能引发连锁诉讼或难以处理、无法执行、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坚决先请示,后立案;其次,注重超前调解。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纠纷,在双方合意、确保公正的基础上,开展庭前调解,快速化解矛盾。同时,对初信初访和无理上访人做到穷尽疏导措施,积极做好息访工作,避免信访案件发生。

  落实信访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分流调控和规范处置程序,实行“首访首办”责任制、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及每周一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真正做到来访有人问,接访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对一般信访案件,尽量就地解决,缩短办理周期。对重大疑难且就地难以解决的,都及时召开班子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落实责任,限时解决。

  落实信访调处机制。以彻底解决涉诉信访为目的,构筑了“一把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协同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大信访工作格局,抓住排查信访隐患、化解初信初访、杜绝重信重访等工作重点,着力排查并彻底解决好各类涉诉信访案件,真正做到了超前介入、防患未然,有效解决。同时对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启动信访听证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全面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和息诉服判率。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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