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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多种形式抓“预防” 创新模式重“帮教”
作者:胡雪  发布时间:2010-06-02 09:36:26 打印 字号: | |
  5月24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庭与吉林市教育局正式联合建立了帮助、教育与挽救罪错青少年的“法制基地”。在共建仪式上,特别聘请了吉林市第六医院、北华大学和吉林市一中的3位资深心理咨询师为心理导师,邀请他们观察庭审,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矫治和疏导,以帮助他们正确评价自己的行为,调整他们对生活的认知,使他们能够更积极地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

  近年来,船营法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庭积极探索“教育、感化、挽救”新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思路”促帮教,全方位实践“六个一”工作模式。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目的单纯、手段简单、偶发性强”的特点,量刑处罚上大胆适用非监禁刑,同时为促进和强化跟踪帮教工作,形成了完整、规范的“六个一”工作模式,即一份审前调查报告、一个自我剖析材料、一份帮教组织鉴定、一篇思想汇报、一次交流谈话、一段法官寄语。确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对缓刑少年进行定期考察工作并将所有材料存档,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帮助他们平稳渡过缓刑期。

  “衔接监所”送温暖,有效提高服刑少年犯的改造效果。对缓刑青少年强化帮教的同时,未成年审判庭的法官们对被判处实体刑的青少年也从没有放弃。截至2010年,他们已经坚持连续15年到吉林省未成年管教所对所判处的青少年进行回访,送去水果、学习用品、法律知识手册,并与他们促膝谈心。到了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法院还会组织服刑青少年的家长一同参与回访,从心理和生活给予服刑青少年更多的关爱,更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改造效果。

  “建立基地”重矫治,充分发挥综合教育机制的作用。自03年5月,船营法院与永前社区联合创立了吉林省首家“特殊青少年教育基地”以来,现已将教育基地推广到全市区,先后与船营区黄旗社区、昌邑区东市社区、龙潭区南宁社区、丰满区华西社区和全市近二十所学校联合,建立多家法制教育基地。“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往往是青少年犯罪所经历的“三步曲”,法院在有针对性的将被判处非监禁刑的青少年投放到教育基地的同时,创新综合教育机制,将辖区不良少年纳入基地教育范围,不仅为他们安排了政治和法律知识学习,还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劳动、治安巡逻、访贫问苦等公益活动,为他们提供对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的场所,以激发他们向上情感,使他们不再感到“边缘化”。

  “深入校园”抓源头,同步进行法制心理辅导和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重在“抓源头”,帮助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道德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法院派出了两名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未成年刑事法官担任多家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随时为在校师生的法律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和心理上的辅导或针对未成年人思想特征,挑选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同时,在未成年被告和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选择适当案件将法庭搬进校园公开庭审,以案说法。目前我市已有近万名师生、家长参与到这些活动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相关背景:吉林市船营区法院二十多年来,始终致力于未成年刑事审判和职能延伸工作。1988年成立了我省首个少年合议庭,2008年6月19日,又被省院批准为我地区唯一一个集中审理城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试点单位。在能动司法理念指导下,船营法院将审判中对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生活情况的调查作为制度,广泛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各方面情况,从挽救出发,针对性的制定审判和量刑方案,大批未成年被告人在审判后就学、就业,该庭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未成年刑事审判庭也曾两次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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