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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法院四项举措力促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0-06-02 09:32:52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官民”矛盾,主动作为,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四项举措力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法院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近年来,行政诉讼受案数逐年递增,且审结的案件全部服判息诉。

  加大与政府的沟通力度,畅通行政审判受案渠道。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避免各级政府对符合受案范围的行政诉讼设置进入诉讼程序的障碍,开辟党委、政府主动引导群众合理诉讼的绿色通道,保证法院受案渠道的畅通。

  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议由政府或者政府法制部门下文,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使一些“民告官”案件矛盾因行政一把手介入而化解,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掌握本机关的执法状况提供了便捷途径。

  强化行政机关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对涉及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敏感性、群体性行政案件,不定期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出台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和行政执法违法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向行政机关发司法建议的形式,反映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以权压法和非法干预个案的问题,提高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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