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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法院采取六项举措化解涉农纠纷
作者:关长征  发布时间:2010-06-02 09:06:40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辖区社会稳定,积极为“三农”服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工作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引,能动司法,延伸职能、扩大服务,采取六项举措化解涉农纠纷解决社会矛盾。

  利用QQ群、QQ空间、网络视频、法院博客等方式与纠纷当事人进行网络互动。开辟涉农纠纷立案“绿色通道”。

  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前沿作用,建立以法院立案调解中心为主、基层调解组织为辅、各乡镇(街)司法、群团、妇联、仲裁等组织“三级互动”多元化调解网络,开展立案前调解,深入基层化解纠纷。

  采取下乡“巡回办案”、到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利用“假日法庭”办案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化解涉农纠纷,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简化办案程序,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贯穿诉讼执行过程的始终,实行快立、快审、快执,重效率,求实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以尽快实现,促进农业生产。

  适时开展司法救助。确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缴纳费用的农民,可以申请缓交或免交费用,保证没钱的农民也能打得起官司。

  开展送法下乡、案件回访、公开开庭、培训讲座等活动,用鲜活的事例和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意识。

  通过上述措施,仅1-5月份就化解涉农纠纷50余起、巡回办案10余件、利用假日开庭调解8件、组织讲座培训3次、件件有回访,从而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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